1. 显著性:指区别于具有叙述性、公知公用性质的标志;区别于他人商品或服务的标志,便于消费者识别。
2. 独占性:指注册商标所有人对其商标具有专用权、独占权;未经许可,他人擅自使用即构成侵犯商标权。
3. 价值性:商标代表着商标所有人生产或经营的质量信誉和企业、形象,商标所有人通过商标的创意、设计、申请注册、广告宣传及使用,使商标具有了价值,也增加了商品的附加值。
4. 竞争性:指参与市场竞争的工具。商标知名度越高,其商品或服务的竞争力就越强。
1. 营业执照或者身份证复印件(盖公章或者签字)
2. 代理委托书(盖公章或者签字)
3. 商标图样(JPG格式)
4.所选尼斯分类中的商品明细